根西島,英國皇家屬地和島嶼,海峽群島的第二大島。它位於法國諾曼底以西 30 英里(48 公里)處,大致呈三角形。與奧爾德尼島、薩克島、赫姆島、傑圖島和相關的小島一起,它形成了根西島的轄區。它的首都是聖彼得港。
在南部,根西島位於高原上,海拔約 300 英尺(90 米),海岸峭壁參差不齊。它呈階梯狀下降,主要由深切山谷中向北流動的溪流排出。根西島北部地勢低窪,儘管有少量抗性岩石露頭形成丘陵 (hougues)。低地的土壤是風沙、凸起的海灘沉積物和舊潟湖的填充物。氣候是海洋性的;雪和嚴重霜凍很少見,年溫度範圍僅為 17°F (9°C) 左右。年降雨量從 30 到 35 英寸(750-900 毫米)不等。海水蒸餾補充了有些稀缺的供水。
該島被羅馬人稱為薩尼亞。早期文件(11 世紀)顯示,主要地主是 Saint-Sauveur(科唐坦的世襲子爵)、Bessin 子爵、Le Mont-Saint-Michel 修道院和諾曼底公爵。
1204 年從諾曼底分離後,海峽群島由一名監獄長負責,有時也授予一位領主。然而,從 15 世紀末開始,根西島(與奧爾德尼島和薩克島)被任命為上尉,後來的州長,該辦公室於 1835 年被廢除。職責移交給了副州長。由於監獄長無法在所有四個主要海峽群島定期主持國王法庭的會議,他在根西島的司法責任落到了法警身上。這位法警來主持根西島皇家法院,由 12 名陪審員(或常任陪審員)作出判決並宣布法律。皇家法院以這種中世紀的形式基本上倖存下來,管理根西島的法律,建立在諾曼底的習俗和當地使用的基礎上。
從法警將法律的難點轉介給當地知名人士的做法,根西島的審議和立法議會——審議之州——最終發展壯大。在 19 世紀,審議國家作為立法議會出現,通過執行委員會管理該島。大會由根西島的法警主持。副州長是英國君主的個人代表。根西島的政府和司法程序以英語進行,英語是島上大多數居民的主要語言,儘管少數居民將諾曼法語版本稱為 Guernésiais 或根西島法語作為他們的第一語言。
根西島從來沒有被任何一個大地主家族統治過,聖彼得港早期的商業發展,以及後來的走私和私掠以及 19 世紀的工業發展,削弱了封建地主的剩餘權力。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,許多根西島的居民在德國人佔領該島之前被疏散到英格蘭(1940 年 7 月至 1945 年 5 月)
人口主要是諾曼人血統,混有布列塔尼人。聖彼得港和聖桑普森是主要城鎮。使用著名的根西島牛品種的奶牛養殖主要局限於南部的高地。市場園藝主要集中在北部,那裡的溫室生產西紅柿、花卉和葡萄,主要出口到英國。